2008年8月2日星期六

脚踏车使用人行道课题


站长的话
(2008-07-22)

  近几年骑脚踏车者日益普遍,我们的交通法规还没跟上来。由于骑脚踏车者无需执照,无需注册车牌,也无需通过交通规则考试,这无形中造成一种错觉,以为脚踏车骑士是无需遵守交通规则的。但是,互联网上关于脚踏车骑士和行人的安全问题的讨论,反映了人们对此问题越来越关注。已有人甚至建议,是否应规定脚踏车骑士也必须注册车牌和购买意外险,以便在意外撞倒人时,不必逃逸。这看来像是在说笑。不过,大约20年前就曾在网上看过数则谴责某市某退休高级干部的文章,原因是此君竟然教导其孙儿骑脚踏车撞倒老人,赶快逃跑,因为家里赔不起医药费。新加坡未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但要行人完全信赖骑士的道德和良心,相信大多数行人也未必赞同。



应制定管理脚踏车的通盘计划 
(2008-07-22)

● 刘永明


  “三巴旺与兀兰市镇行人脚踏车各行其道”的工程业已启动,好极了!这令我联想起淡滨尼集选区国会议员对脚踏车骑士安全的高度关注。为了骑士的安全,议员们呕心沥血地进行交通改革试验,并将原定5月结束的试验计划延至2009年1月。看来试验将更完美。

  前不久,我去了趟淡滨尼地铁站,发现周围小架子约有400个之多,全无闲置。散放着的脚踏车也有近百辆。可见经常停放该地铁站的脚踏车数量之大。淡滨尼非交通枢纽的学校、购物、餐饮、文化娱乐中心的脚踏车流量又是何等情形?显然只有对全部情况了如指掌,制定政策才有完备的基础。这是很繁琐,需要细致策划的工程。难怪淡滨尼议员们的试验计划一延再延。

  今年1月21日,我曾写篇短文《脚踏车该有专用车道》刊登在《交流站》。数日后,相关部门回应,“新加坡没有土地可建脚踏车专用车道”。我觉得这样的回应理由有商榷的余地。我认为,有地种草却无地建路,是令人费解的。栽花种草植树固然有益,但在某些需要建脚车道的路段,其路旁绿化带草坪的宽度竟然是人行道宽度的2至3倍,有此必要吗?

  三巴旺民众俱乐部旁有一条可去海边的脚踏车道,卡迪地铁站附近也有一段脚车道,二者均无需增加辖区土地,割舍的只是草地,却改变了一些旧观念和思维模式。这些铺设得完美又具极高使用价值的脚踏车道,证实了早前规划的道路格局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加入更多人性化的关怀!

  《我报》6月30日刊登公民记者的配图文章《脚踏车‘太霸道’》,讨论脚踏车在人行道骑行是否违法。《陆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脚踏车应在公路行驶。然而,现实状况是,脚踏车在人行道行驶非常普遍,主管部门却视而不见、默许。淡滨尼集选区议员正在进行允许脚踏骑士在人行道骑行的交通改革试验。虽然试验仅限于淡滨尼,但其成功经验可以推广,影响或许会很深远。现今的试验,预示新条例正在孕育之中。

  从公民记者提供的图片可看到,脚踏车骑士沿人行道行驶,频频受阻,因为行人有的靠左侧、有的靠右侧,很难及时发现脚踏车在后逼近而让路。让脚踏车共用人行道,虽可保障骑士安全,却对行人构成威胁,尽管绝大多数时候不是致命的,却是时刻存在的心理威胁。而脚踏车和行人两者都难顺畅通行。因此,我认为,政府应将铺设脚踏车专用车道纳入议事项下,调查研究,作出决策。这是对交通资源硬体而言。与之相辅相成的软体,即脚踏车与行人之间的通行规则也不可或缺,二者应双管齐下,才能改变目前不甚理想的状况。




脚踏车共用人行道危及老人 
(2008-07-22)

● 蔡沛琼


  近月来,对于脚踏车和行人共用人行道的问题,引起很多意见。但对于脚踏车用人行道对乐龄人士的安全问题,却没有详细讨论。

  我认为,使用人行道最多而最频繁的应算是乐龄人士。因为他们一般都没有固定收入,比较少自己驾车,也少乘坐德士,许多乐龄人士外出时多乘巴士及地铁。要搭公车必须走一段人行道到车站。而不少乐龄人士因患有某种程度的骨质疏松症,或曾患中风,以致步行缓慢,尤其在手中持有一些所购的物品时,更是步履蹒跚。加上听觉部分失灵(多数老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失聪缺憾。)也不易听到脚踏车的铃声。因此,老人在人行道上被脚踏车撞倒的几率很高,一旦意外发生,也容易造成严重伤害,例如大腿、小腿的骨头折断,髋骨(盆骨)断裂等等,往往还需住院动手术。体质差的,可能剩余的岁月都要坐轮椅。这对老人及其家人在经济上和护理上都是极大的困难与折磨。

  我是个70多岁的女性,外出时从家门到巴士车站要走一段颇长的人行道。因医生一再吩咐我要慎防跌倒,故在人行道上很怕被脚踏车撞倒。总是战战兢兢,步步为营。

  所以,我特地为乐龄人士呼吁,请有关当局不要让脚踏车与行人同用人行道。同时,为了脚踏车骑士的安全,请另辟脚踏车道。因为骑士的安全也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可能是家庭的经济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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